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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法鉴】浅谈印花税:未贴印花税票不影响合同效力


    

在印尼的工作生活中不难发现,一般正式的合同或重要文件都会先贴印花税票(Meterai)再签字盖章,这种行为被普遍看做该文件或合同合法性的前提,有人认为在印尼只有贴印花税票并签字盖章的民事文件或合同才是合法的,甚至有人认为只要贴了印花税票就是合法的合同,可事实确实如此吗?由于某些原因没有贴印花税票就签订的合同就不合法?在中国签订涉及印尼的合同或文件时,没有备用的印花税票又该如何处理呢?

邮局工作人员展示新版印花税票

其实,没有贴印花税票的民事文件或合同就不合法,就没有法律效力,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合同合法性的要件


依据印尼《民法典》第1320条规定,合法的协议必须满足:

    1. 当事人之间形成合意;

    2. 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 标的物特定且明确;

    4. 符合公序良俗且不得违反法律。

无论是公司之间的商事行为,还是自然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合同或协议是都是最重要的基础,而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约束彼此,才能起到保障交易的作用。接下来我们就结合印尼的实际情况,对以上四个要件逐一进行介绍。

    1.当事人之间形成合意。这一点不难理解,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2.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首先,印尼法律中21周岁以上即为成年,因此与21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签订合同有一定风险。其次,被监护的精神病人或老人也被法律认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这类问题主要突出于房屋、土地购买中。最后,已婚的成年女性签订合同,应当公证或由其丈夫出具书面证明,此类问题主要突出于房屋、土地租赁中。

未满足以上1、2两点而签订的合同,在印尼法律中被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虽然经利害关系人追认合同可生效,但在实务中,可能会被利害关系人上诉至法院要求认定合同无效。类似这种简单合同,建议当事人找公证员公证,公证员会在公证书中指出:该已婚妇女签订本合同,已经征得其丈夫书面同意。正如下图所示:

注:切勿迷信印尼公证系统

    3.标的物特定且明确。

    4.符合公序良俗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这两点都不难理解,但需要注意的是未满足以上3、4两点而签订的合同会被依法撤销,合同因此自始不发生效力

由此可见,一份合同是否合法取决于上述四点要件,与是否贴附印花税票并无直接联系。

 

★印花税票★

印花税(Bea Meterai)是对民事法律关系文件和将作为法庭证据的文件而依法征收的税种,因此可以认为是文件税(Pajak Dokumen)。所以,是否贴附印花税并不能决定民事文件或合同的合法性。对于贴印花税票的目的,根据《印花税法》所述:将作为法庭证据的民事协议或文件,需要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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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面值的印花税票

首先,对于面值Rp.6000(约合人民币3元)的印花税票,其征税对象是:

    1. 以作为法庭证据为目的而起草的合同文件及其它文件(包括授权书、赠与书和声明书),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文件;

    2. 公证书及其副本;

    3. 地契(PPAT)及其副本;

    4. 涉及金额高于一百万印尼盾(约合人民币500元)的商业发票、存单、银行存款证明、还款收据、汇票、期票、本票、记名股票等;

    5. 将被作为法庭证据的相关文件,如普通信件、手书、家书等。

其次,对于面值Rp.3000(约合人民币1.5元)的印花税票,其征税对象是:

    1. 涉及金额自二十五万印尼盾(约合人民币125元)至一百万印尼盾(约合人民币500元)的商业发票、存单、银行存款证明、还款收据、汇票、期票、本票、记名股票等;

    2. 所有支票和转账单。

最后,存货单、提货单、送货单、交货单、学历证明、工资条、国家或银行付款回执、税务付款收据、法院传票等不需要征收印花税。

 

★补缴印花税的方法★

贴附印花税票本质是一种纳税行为,合同贴印花税的目的是其在将来能够被法庭采纳为证据,既然是纳税行为,那么肯定会有补缴方式,即补缴印花税(Pemeteraian Kemudian)。也就是说,即使合法签订的合同没有贴印花税票,只要通过补缴印花税,就可以取得与贴票合同一致的作用。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的文件是:

    1. 将作为法庭证据的而未缴纳印花税的文件;

    2. 不缴或未缴足应缴印花税的文件;

    3. 在国外出具并将在印尼国内使用的相关文件。

对于应缴纳印花税的文件,或未及时贴附印花税票的文件,根据第476/KMK.03/2002号财政部长令,可以携带相关文件到当地邮局(Kantor Pos)补缴印花税,邮局工作人员会根据文件具体情况出具缴税信(Surat Setoran Pajak)并加盖“已缴纳印花税(TELAH DIMETERAIKAN KEMUDIAN)”专用章。其效力等同于直接贴附印花税票。

 税务总局指定应在邮局购买印花税票

在签订合同或民事文件时,应该在当地邮局、连锁超市内购买印花税票,并贴票签字盖章。如果因客观原因未及时贴印花税票,或者是在中国签订或出具的文件,当事人可以先签订合同或文件,再去印尼邮局补缴印花税并加盖专用章,其效力与合同或文件签订时贴票等同。是否履行缴纳印花税的义务,不影响合同或民事文件本身的合法性。


诚然,最好的方式自然是在签订合同或出具文件时直接贴附印花税票,但在实务中,如果因客观原因没有贴附印花税票,印尼方以警告信或中国国内相关文件未贴附印花税票而不合法为由,拒绝履行其义务,那么遇到类似的情况,就可以通过补缴印花税(Pemeteraian Kemudian)程序,从而依据印尼法律以保障我方利益。

未雨绸缪,远胜于亡羊补牢,特撰此文为诸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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