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网。2018 年1月22日
第六项: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 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措施解读:近年来,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一系列便利外籍华人来华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更多外籍华人参与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聚集创新创业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给在华工作、学习、生活的外籍华人提供更为便利、务实的出入境环境,公安部决定进一步优化外籍华人入出境和停居留措施,将签证由之前最长1年多次有效,放宽至5年内多次有效;将居留许可期限由之前最长不超过 3 年,增加至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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