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3月2日电 据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网站消息,2020年2月28日,印尼法律和人权部颁布第7号部长令,自即日起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国籍人士入境印尼事项作出临时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所有来访或返回印尼的外国籍人士如果在抵达印尼之前14天内有中国大陆旅行史,将暂时不适用印尼有关免签、落地签政策。
(二)在中国大陆的外国籍人士可以向印尼驻华使领馆申请访问签证或有限居留签证,但须附上以下材料:
1、中国有关卫生部门签发、证明当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证明(英文版);
2、证明在无确诊病例的地区居留超过14天;
3、声明在抵达印尼后自愿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离观察14天,或进入印尼前将在无确诊病例的第三国停留超过14天的书面材料。
(三)中国公民亦可以向印尼驻无疫情的第三国使领馆申请访问签证或有限居留签证,但须附上以下材料:
1、第三国有关卫生部门出具、证明当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证明(英文版);
2、声明在抵达印尼后自愿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离观察14天,和进入印尼前已在无确诊病例的第三国停留超过14天的书面材料。
(四)已入境印尼且因受疫情影响无国际交通工具返回中国的临时来访中国公民及其配偶和子女可以向印尼各所在地移民局申请紧急停留许可。持有仍在有效期内且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延期的访问居留许可和有限居留许可的人员不适用本条规定。
(五)来自中国大陆的外国籍人士如所持印尼长期居留许可已经失效且有紧急入境需要的,可以向印尼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但须附上以下材料:
1、所在国有关卫生部门出具、证明当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证明(英文版);
2、声明在抵达印尼后自愿配合印尼政府接受隔离观察14天,或进入印尼前将在无确诊病例的第三国停留超过14天的书面材料。
(六)在中国大陆的外国籍人士如持有有效的印尼有限居留许可或长期居留许可,且持有权威部门签发的推荐信,可通过担保人向印尼移民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相关申请将于当事人返回印尼后审批。
(七)持有印尼外交或公务居留许可的外国籍人士可在出示有关卫生部门签发、证明当事人未感染新冠病毒的健康证明后允许进入印尼。
(八)外国籍人士进入印尼时将接受体温检测等入境检疫检查,一旦被发现有感染新冠病毒症状,将被拒绝入境。
(九)上述临时规定自2020年2月28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2020年第3号部长令同时废止。
中国驻印尼大使馆提醒在印尼或有意来访印尼的中国公民关注印尼方针对疫情特殊时期为满足特定条件的外国籍人士申办签证出台的上述临时规定,谨慎合理安排回国或来访行程,履行必要手续或备妥相关材料,以免出入境受阻。有关具体情况,请查询印尼移民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或咨询印尼有关地方移民局、印尼驻外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