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议长班邦苏萨迪奥(Bambang Soesatyo)
国会通过有关人民协商大会(MPR)、国会(DPR)、地方代表理事会(DPD)和议会(DPRD)的2004年第17号法令修订草案(简称MD3法令修正案),今日(3月15日)正式生效。无论总统同不同意签署MD3法令修正案,若总统不签署国会通过的修订法案,三十天后自动生效。
国会全体会议通过的MD3法令修正案,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社会一场轩然大波,因为多名国会议员甚至国会议长涉嫌贪污受贿舞弊案而名誉扫地的国会,再度成为众矢之的,大家攻击的对象。
据了解,MD3法令修正案最引争议的条款包括第73条规定,国会拥有权力在警方协助下,进行强制转讯和直至羁押被传唤者。国会荣誉委员会有权利对被指贬低国会或国会议员声誉的个人、组织或法团采取法律行动(第122条);第244条规定,国会议员在国会内外的言论、声明和咨询具有免责权。此外,第245条规定,国家执法机构传讯被指涉嫌刑事案的国会议员,事先必须获得国会荣誉委员会和总统的书面批准。
国会议长班邦苏萨迪奥(Bambang Soesatyo)强调没有所谓的国会议员豁免权或不受法律约束的这回事。国会更不会为了政治利益滥用该法令。他也不认同MD3法令修正案已破坏了我国的法律制度。
进退两难的佐科威总统也鼓励不同意MD3法案的人向宪法法院提出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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