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台湾嫌犯去年在印尼因走私毒品而遭检方求处死刑,法院周四(4月26日)做出判决,将8人判死刑。
这8名台湾人分别是陈威全、徐勇立、廖冠宇、蔡志鸿、孙国泰、郭春源、孙志峰及庄金生。去年7月在印尼涉嫌散播并贩售毒品,法新社今天报导指称,这8名台嫌被查获走私一公吨冰毒,被捕落网,检方求处8人死刑。
雅京南区地方法庭审判长哈如诺(Haruno Patriadi )宣读裁决时说:「被告被认定,犯下超越合理怀疑的勾结走私毒品行为。」
报导指,当时印尼警方接获被告的台湾同胞通报,查获他们走私从中国来的船只所运送的毒品,以约50盒分装,总重约1公斤,估计市价约值1.44亿美元(约42.8亿元台币)。
部分被告是在毒品交运至雅加达以西125公里的海滩时当时被捕,其余是在靠近新加坡海域的疑似毒品交易船只里被捕。
这8人先前已在法庭上表示自己被骗,恳求法官不要判处死刑。不过根据印尼法律及过往判例,走私一公斤毒品就会被判处死刑,这8名台嫌被判处死刑的机率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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