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丨中国人可以兼任两个印尼公司的CEO和CFO吗?

公众号的后台有个设置,通过消息框给我留言的,我必须在48小时内回复,超出48小时就不能回复了,也是为了避免公众号去骚扰读者。然后几天前有网友@Boya提了个问题,我写了挺长的一段,但是因为超时限所以没法回复了,删掉可惜,就增加了一些内容发在这里。

这是问答的第四期。


问:我们在印尼成立了一个公司,想聘请一个中国人做CEO,但是这个中国人在我们另一家公司(也在印尼)正在做CFO,可以同时兼任两个职位吗?代理跟我们说,印尼不允许外国人兼职,有这个说法吗?

答:在印尼的劳工法律体系里并没有CEO这样的职务,但是可以比对。如果CEO是公司的最高行政领导,那么可以对应的职务应该是President Director/董事长,如果CEO是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的行政领导,那么可以对应的职务是Operation Director/运营董事。而CFO可以对应的职务应该是Finance Director/财务董事。

简单的说,印尼的劳工法律并没有对外国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做出限制,也就是说外国人是可以担任董事长或者董事的。所以,中国人自然也可以担任公司的CEO或者CFO。

现在的问题是:外国人是否可以同时担任一个公司的CEO和另一个公司的CFO?

2015年16号劳工部长条例中对外国人的兼职情况有明确说明:外国劳工不允许在同一个公司里担任超过一个职务,也不允许同时被两家公司雇佣。

也就是说,外国人在印尼工作的身份必须是唯一的,雇主是唯一的,职务也是唯一的。可以这么来理解,外国人在印尼工作,是需要有公司做担保的,一般就是雇主,如果有兼职的情况,那就相当于有两个担保人,如果出了什么问题,就可能会有推诿和责任界定不清的可能,都负责可能会变成都不负责,所以一般是不允许外国人在印尼有兼职的情况。

但是在法律中也给了一种例外情况,如果外国人担任的是董事、监事等职务,就可以不受兼职的限制。也就是说,公司的管理层是可以兼职的,可以同时担任多家公司的董事或者监事,这个不被认定为兼职。有这样的安排,是为了鼓励投资,因为常常会有同一个投资人同时投资了很多家公司,如果禁止公司管理层跨公司兼职会给投资人带来公司控制方面的顾虑。

所以,问题中提到的情况,如果CEO和CFO都是在公司章程中写明的董事会成员,那么是可以同时担任的,没有问题。

我额外想到一个问题,很多公司可能也遇到过。有些公司在印尼设了一个代表处,代表处的负责人是总代表,然后过段时间在印尼又成立一个公司,那么代表处的总代表能否兼任印尼公司的董事呢?这个事我专门问过律师,回答是不可以。

问:在印尼,有哪些工作是外国人不能做的?

答:我觉得可以分几个层面来解释这个问题:

第一,违法的事,无论是印尼人还是外国人都是不能做的。有些人觉得这是废话,其实不见得,有人就是不懂这个道理。每年在印尼发现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外国人还是挺多的,电信诈骗、贩毒的最多。

第二,当地劳工有能力从事的工作。这是劳工部门对于使用外国劳工的指导原则,使用外国劳工是为了弥补印尼劳工在能力等方面的不足,所以只有那些当地劳工做不了的工作,才可以聘请外国劳工。

这个原则很容易理解,但是操作起来就不是那么简单,到底哪些工作是当地劳工做不了的,其实很难有个明确的界定。比如说,你要请个中国的电焊工来印尼,劳工部问你,难道说印尼就没有一个合格的电焊工吗?既然印尼有电焊工,为什么你非要请中国的电焊工来印尼呢?我觉得,什么叫当地劳工做不了工作呢,这个问题不能简单绝对的去理解,而是要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很多时候,不是说在印尼找不到能做这个工作的本地劳工,而是说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找不到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当地劳工,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考虑聘请外国劳工。

第三,劳工法律中明确禁止外国人从事的工作。2012年40号劳工和移民部长决议中对禁止外国担任的职务做了明确规定,下列职务禁止外国人担任:

1. Direktur Personalia (Personnel Director) 

2. Manajer Hubungan Industrial (Industrial Relation Manager) 

3. Manajer Personalia (Human Resource Manager) 

4. Supervisor Pengembangan Personalia (Personnel Development Supervisor)

5. Supervisor Perekrutan Personalia (Personnel Recruitment Supervisor)

6. Supervisor Penempatan Personalia (Personnel Placement Surpvisor)

7. Supervisor Pembinaan Karir Pegawai (Employee Career Development Supervisor)

8. Penata Usaha Personalia (Personnel Declare Administrator)

9. Kepala Eksekutif Kanto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注意:这里的CEO翻译有问题,不是我们一般理解的CEO,而是指类似于办公室主任、行政经理的职位

10. Ahli Pengembangan Personalia dan Karir (Personnel and Careers Specialist)

11. Spesialis Personalia (Personnel Specialist)

12. Penasehat Karir (Career Advisor)

13. Penasehat Tenaga Kerja (Job Advisor)

14. Pembimbing dan Konseling Jabatan (Job Advisor and Cosunseling)

15. Perantara Tenaga Kerja (Employee Mediator)

16. Pengadministrasi Pelatihan Pegawai (Job Training Administrator)

17. Pewawancara Pegawai (Job Interviewer)

18. Analis Jabatan (Job Analyst)

19. Penyelenggara Keselamatan Kerja Pegawai (Occupational Safety Specialist)

第四,在某些行业,比如建筑业和制造业等,劳工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会制定一些更为细致的规定,对外国人在这些行业中可以担任的职务做明确的规定,类似于白名单。在这种情况下,在规定以外的其他普通职务,政府认为当地劳工是可以满足要求的,外国人是不可以从事的。比如,2011年劳工部颁发了No. KEP.247/MEN/X/2011号部长条例,限定了在建筑行业可以由外国人担任的职务,主要包括监事、董事、经理、各专业的工程师等,超出范围的职务的是不允许聘用外国人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建筑公司从中国请个翻译或者厨师,往往都要以工程师的名义做劳工计划,因为法律规定的职务里就没有翻译或者厨师。

第五,需要注意的一个特殊规定,也是上面的回答中提到的,外国人在印尼不得从事兼职,也就是说外国人在印尼只能在一个公司为一个雇主从事一份工作,不允许同时为两个公司工作。但是也有例外,如果担任的职务是董事、监事,可以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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